本次抽查发现,标称山东奥德化肥有限公司生产(无生产日期),商标为'奥德鲁',规格为50千克/袋的复合肥,明示总养分≥54%,而实测值仅14.8%,且总氮、有效五氧化二磷、氧化钾指标也不合格;标称咸阳撒可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(无生产日期),商标为'撒可丰',规格为50千克/袋的复合肥,总氮、有效五氧化二磷、氧化钾指标均不合格,总养分也未达到标准要求;标称汉中复合肥料有限公司生产(无生产日期),商标为'汉山',规格为50千克/袋的复合肥,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实测值仅6%。 (杜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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