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有关部门要求,对制售假劣种子坑农害农案件、违法金额20万元以上大案及久拖不决案件,要及时向省种子管理部门汇报,省里将组织专案组,联合有关部门,跟踪督导查处工作。
山东还加强了种子市场月报制度,要求各市种子管理部门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,要将本辖区上月种子案件的发生、查处情况上报省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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