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(SAC)了解到,国家标准《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》已于日前颁布。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必须附有种子标签。《通则》对种子标签所须标注的内容、制作要求以及使用监督都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。
作为完善我国农产品国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《通则》对规范种子标签的标注、制作和使用行为,指导种子企业正确标注种子标签、明示质量信息、明确质量责任、强化种子质量监督等都将起到积极重要的作用。
该标准拟定于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批准,并于批准后6个月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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