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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资三隐忧

(发布日期:2004-11-8 11:33: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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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我国农资行业虽然整体趋好,但明显存在一些隐忧。

一、农资消费不乐观
当前我国的“三农”问题比较突出,具体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。一是虽然农民收入有所增加,但农民增收的基础并不稳固,农民增收难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根本缓解。二是虽然农业、农村结构有所调整,但其促进作用还不显著。当前我国农产品品种、品质结构不合理,仍然是影响农业竞争力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障碍。农产品价格难以提高,甚至不断下滑。三是虽然农村城镇化有所推进,但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作用尚待进一步发挥。四是农村市场持续扩张,但扩张乏力之态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。近年在农村市场不断扩大的同时,农村市场的相对份额却不断萎缩。五是2002年农产品出口好于预期,但农产品贸易总体前景仍不乐观。从2002年头8个月的情况看,入世前预期出口前景较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,如蔬菜、水果、畜产品等,大多遭遇进口国比较严厉的“绿色壁垒”。
“三农”存在的5个突出问题不可避免地影响农资消费。从总体形势分析,农资消费的前景不容乐观。

二、农资市场秩序欠规范
作为市场执法的主体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总的评价是“欠规范”。
目前农资市场存在4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。
一是部分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。一些农资经销单位转让、转租经营执照,将经营资格转让、承包给个人;一些农资生产、销售企业将农资批发给无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经营。此外,无照经营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,一些地方甚至以“联购分销”为名支持农民个人销售农资产品,扰乱了市场秩序。
二是不正当竞争问题突出。一些农资经营单位使用虚假生产许可证、产品合格证、说明书等,采用更换包装、更改厂名、更改生产日期、掺杂使假、以次充好等方法欺骗农民。特别是假冒其他企业注册商标,仿冒知名产品的包装,以国产货品冒充进口货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显增多。此外,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地方保护主义,使其他地区优质农资产品无法进入本地市场。
三是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活动仍然比较严重。违法主体多为个体、私营企业。供销社、农资公司及植保站、土肥站等经营主渠道制假售假也呈上升趋势。违法分子或集中生产,分散包装,异地销售,或开设地下工厂“研制”生产假劣农资,使用假冒商标和包装进行销售。
四是农资商品质量不容乐观。今年上半年,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中,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253710家,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7658件,捣毁制假窝点595个,查获假冒伪劣化肥1492.6万千克、农药104.2万千克、种子131.3万千克和假冒伪劣农用机械及配件13710件。

三、农资企业竞争力待提高

农资企业普遍存在以下3个问题,市场竞争力有待于提高。
一是重眼前、轻长远,重数量、轻效果。农资行业整体营销水平较低,还停留在发货、催款、收款等简单层次上,销售管理粗放,远不能适应市场的要求。部分企业只追求成本、利润这些短期目标,对市场占有率、顾客忠诚度、营销网络化、产品与服务质量的优化、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提高程度、顾客的满意度等方面常常忽视。许多企业改造为集团公司后“胖”了起来,而对之后如何“强壮”起来却考虑很少,甚至热衷于上项目、铺摊子,结果新项目效益上不去败下阵来,老的阵地又被别人抢去。
二是观念陈旧,重经验、轻创新。一些农资企业在销售过程中,只是针对某一时间、某一地区,通过价格战来夺取市场,使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受到影响,企业的生存环境和空间也日益恶化。在销售工作中,不敢尝试新的营销形式,不积极想办法开拓市场,一味希望靠上面的政策来解救自己。
三是机构设置不合理,市场环境混乱。许多农资部门就是单一的销售机构,没有设立专门的市场调研和信息部门,不能准确地把握市场状况。目前,一些不法商贩掺假、制假、以次充好、胡乱标识、乱标含量成分而发了财,而国有企业的农资价高质好反而销不掉。
农资企业要提高竞争力,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。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。利用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企业的经营网络,成立集团,统一进货、统一价格、统一配送、统一计划,发挥货源、资金、配送和服务方面的集团优势。二要树立企业品牌。要成立专门的农资服务机构,面对面与农民交流,提供技术指导,虚心听取农民意见,满足农民需求,在农民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。三要强化内部管理。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,包括赊销管理制度、货物发运管理制度、货款回收管理制度、业务洽谈管理制度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等,做到每项业务都有章可循,每个环节都有标准可查,真正做到标准化、程序化、量化、细化每个业务员的作用。业务人员必须掌握当地的市场情况、市场对手状态、顾客的意见和要求,要使其成为合格的市场信息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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